近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查处一起擅自拆除公路护栏并损坏边沟盖板的违法行为。
7月7日下午,市交通执法支队芗城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上路巡查,突然接到芗城区交通局反映省道318线有人破坏公路设施,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路段左侧有一处护栏缺失,边沟盖板损坏,现场留有挖掘机履带痕迹,履带痕迹延伸至路旁一工地。经过勘验,波形钢板护栏损坏8米,护栏柱损坏4根,边沟盖板损坏5块,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工地负责人及挖掘机司机配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原来是该挖掘机司机在未经过申请的情况下,为施工方便竟然使用钩机破坏路边护栏。“这件事情坏就坏在我这个人不懂法,为图施工方便破坏了护栏,想着施工完恢复原状就行,我实在是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涉嫌破坏公路设施的挖掘机司机辩解道。
执法人员向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后,该司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会安排人员对拆除的护栏和损坏的边沟盖板进行修复。最终,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司机损害公路设施的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并将与芗城交通局一起对被破坏的公路设施修复情况进行跟进,督促当事人尽早恢复公路原貌。
执法人员在此呼吁广大企业与群众,要树立起保护公路设施的意识,不懂法不是违法的理由,最终都要承担违法的代价。如果确实需要对公路设施进行改动,需向路产路权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陈子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