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5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各级法院共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8.2万件。
这些案件涉及中华鲟、藏羚羊、红豆杉等中国典型、独有野生物种,和穿山甲、噬人鲨、珊瑚等全球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要素涵盖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渔业及林业资源、动植物检验检疫、植物新品种等不同类型。
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即将开幕之际,最高法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这份报告介绍了中方如何织严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据统计,最高法出台司法政策文件15部,制定司法解释21部,发布环境资源专题指导性案例26件、典型案例26批280件,丰富绿色裁判规则。
报告还披露,全国法院累计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对外发布报告同日,最高法遴选发布15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领域。
最高法方面表示,发布案例有利于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尺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