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某拍卖行工作人员,谎称公司有“内拍”渠道销售一批低于市场价的53度飞天茅台酒,诈骗了一名酒吧老板三千万余元。
12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11月29日,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5月,被告人郑某通过女友的闺蜜小青(化名)认识了在上海开酒吧的被害人李雷(化名)。郑某对外号称自己是某拍卖行工作人员,有一批被海关罚没的茅台酒,可以低于市场价“内拍”,正在寻找销路。酒吧老板李雷表示很感兴趣,决定以自己和朋友的名义出资将这批货物买下。最终,两人商议以1600元、1900元和2400元每瓶的价格分别购买2020年、2017年及2012年份的茅台酒2000余箱,交易金额高达3700万余元。
2021年5月20日,郑某在拍卖行内与李雷进行视频通话。他先是通过视频展示了一圈拍卖行内的景象,然后以拍卖行的名义用电子合同网签的方式签署了购销合同。李雷陈述:“视频网签时,郑某就在这个拍卖公司内,他又是熟人介绍的,我们并没有对他产生怀疑。”随后李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并收到了印有拍卖行财务专用章的电子收据。
同年,5月26日,郑某联系李雷表示“竞拍”成功,可到深圳提“货”。然而,当李雷的朋友来到深圳时,郑某以疫情为由拖延交货时间。之后四天,郑某陆续发货311箱茅台酒,并承诺剩余货品将于6月4日前交付,若违约将按货物价格30%赔付。6月5日,郑某表示剩余茅台酒已全部装车,并在“交货沟通群”发送茅台酒装车图片以及实时定位信息。6月7日下午,郑某彻底关机失联。
李雷等人察觉不对,连夜前往拍卖公司寻找郑某,却被告之该拍卖行查无郑某此人。李雷才知上当,随后报警。2021年6月,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将郑某抓获归案。2022年1月,黄浦区检察院对郑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22年6月,该案件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郑某狡辩自己是受女友的闺蜜小青指使,才冒充拍卖行工作人员诈骗李雷。然而,多名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均显示郑某的供述与事实不符。为此,黄浦区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补侦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了解,及时研判。
经调查,郑某提供的购销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该公司也未在此期间对外拍卖过茅台酒。拍卖行负责人表示:“公司的拍卖都是公开的,不存在所谓的特殊渠道和‘内拍’行为。而公司为了方便做生意,并不限制人员的自由出入。”郑某正是利用这一点进行诈骗。
承办检察官根据银行流水查明,郑某在收到货款后,向多名债主还了钱,然后拿出一部分钱在别处高价收购了311箱茅台酒发货,接着给自己买了奢侈手表等。
黄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报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