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市民王女士向今报反映,2018年3月,她向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简称保险公司)购买了医疗险。今年3月初,她突然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说她购买的医疗险无法再续保,原因是在她在2019年做的子宫囊肿手术可能存在后续问题。王女士对此质疑。保险公司称,三年保证续保期届满后,基于王女士健康状况停止续保,符合保险合同相关规定。
●做了一个手术后被告知不能再续保●
王女士今年55岁。她介绍,因担心晚年疾病会拖累孩子和家庭,2018年3月20日,她购买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富德生命i无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富德生命附加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A)款》和《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D款)》3款医疗保险产品,以及一款重疾险产品。
投保后,王女士曾因颈椎腰椎问题和子宫囊肿问题住了院。住院后,保险公司也对她进行了赔付。
然而,今年3月初,她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说因为她在2019年所做的子宫囊肿手术可能会存在后续问题,根据合同规定,她不能再续保相关医疗险。
王女士说,当年她购买保险时并没有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的条款。只听业务员说,只要每年按期缴纳保费,她购买的主险可以续保至80周岁。“当时业务员也没有和我解释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续保。我一直以为只要一直交保费就可以保障到终生。”
对于突然被告知无法续保,王女士一下无法接受:“保险合同没有具体写明无法续保的具体情况,业务员也没有进行说明。”
王女士称,她现在55岁了,如今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让续保,她也无法再购买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晚年生活也就没有保险作为保障。她希望能续保这个保险。
记者在王女士出示的其中一份《富德生命i无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保险合同看到,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保险中有注明为“本产品每次保证续保期间为3年,被保险人最高可续保至80周岁。”
●保险公司:投保人患有预后效果不良疾病●
记者就王女士反映的情况,来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就王女士无法续保的问题作了回应。
据该负责人介绍,王女士购买的3款医疗险保证续保期为3年,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20日,期满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王女士购买的医疗险无法续保,是因为王女士在2019年3月11日因病住院,出院后通过业务员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该公司在审核后给予了本次出险赔付,同时作出保证续保期后不再续保的决定。
不再续保的原因是,在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前,保险公司将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王女士那次住院,被诊断出如下疾病:左卵巢浆液-粘液性囊腺瘤、右卵巢黄体囊肿、双侧输卵管积水、左输卵管系膜肿瘤、子宫多发肌瘤、阴道炎治疗后中度贫血、脂肪肝、右侧乳腺低回声肿块、盆腔粘连等,考虑到这些疾病预后效果不良,故作出不再续保3款医疗险保险合同的决定。
该负责人介绍说,保险合同的第五条明确约定,每3年是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在每个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会审核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保险公司审核后不接受续保的,会在续保期届满前通知投保人。续保条件是保险公司内部的审核条件,考虑到健康状况、后续赔付情况,保证续保期后的续保对于人寿保险公司来说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合同对于投保人、保险人都作了公平公正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投保人投保。基于王女士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选择不再续保,亦无不妥。
●双方协商已有初步结果●
据介绍,王女士在第一个3年续保期间内累计缴费16673元,其中3款住院附加险累计缴纳保费5618元。王女士提出5次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累计赔付金额为29628.14元。
此外,对于王女士无法续保与报了5次险有关的说法,保险公司表示不属实。不再续保是根据其病历材料和保险条款中的规定,与其申请理赔次数无直接关系。
对于王女士提出的保险公司让她自己联系银行暂停其保费扣缴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此前尚未就王女士续保问题达成一致,为了维护王女士的权益,根据公司收费流程,提示客户暂停缴费,并未要求客户前往银行操作。
据了解,为了就王女士3款医疗险续保问题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已经多次与王女士进行了协商。
该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一直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与客户积极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向上级公司及当地行业协会进行反馈,以便公正客观地解决王女士的诉求。
3月17日,记者从王女士处了解到,双方协商已经有了初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