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称:2019年10月22日晚约18时45分至约22时25分期间(时长约3小时40分),左玉茹、伊向明、吴迟等在北京源宝聚酒楼(经核实,应为北京聚宝源酒楼)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七人),疑似席中饮酒。晚餐开具四张餐饮服务发票,金额共计3126元,开票手机15652945361,服务购买方为江西省旅游集团。
南昌中院就两名干警被举报作出回应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干警被举报违反规定,接受公款宴请。11月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称,已开展调查,涉事干警已被停职。
11月6日,江西网络台记者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关于当事人在网上举报该院执行干警熊绪华、法警沈振峰违反规定,接受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利用公款宴请事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该两名干警已被停职检查。
记者注意到,今年11月4日,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举报: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旅游集团”)相关人员及代理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左玉茹、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伊向明利用公款宴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违反法律规定。
举报信称:2019年10月22日晚约18时45分至约22时25分期间(时长约3小时40分),左玉茹、伊向明、吴迟等在北京源宝聚酒楼(经核实,应为北京聚宝源酒楼)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七人),疑似席中饮酒。晚餐开具四张餐饮服务发票,金额共计3126元,开票手机15652945361,服务购买方为江西省旅游集团。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左玉茹、吴迟等在厦门环岛路邻家闽南菜(经核实,应为临家闽南菜)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六人),餐后开具购买方为江西省旅游集团的餐饮服务发票(发票编号为02268531),开票金额933元。
举报信认为:“江西省旅游集团为达到自身目的,利用公款违规宴请司法人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江西网络台记者6日晚从南昌中院方面确认,上述南昌中院方面所作的处理正是对这封举报信作出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