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5年驾龄的男子殷某驾驶大货车运送渣土的过程中,将84岁老人撞死,后驾车逃逸。当民警找上他时,殷某先是称没有发生事故,但民警出示证据后,立马改口称以为撞到了石头,要投案自首。3月27日,该案在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民警亮出证据后改口要自首
据了解,男子殷某,1975年出生,小学毕业后便在家务农,后开始驾驶大货车,2012年来到北京打工在某工厂运送渣土。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3日23时许,殷某驾驶重型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镇西南口时,未确保行车安全,将步行至此的韩某撞出,造成韩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殷某驾车逃离现场。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认定,殷某负全部责任,韩某无责任。
殷某于2018年10月31日到通州交通支队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殷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殷某在公安机关表述称,2018年8月3日、4日,自己的车辆完好,且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而自己之所以修理车辆前部保险杠,是因为2018年8月10日时,自己的货车撞了一辆小货车,而小货车直接驶离了,才修理了车辆,并因车辆颜色不一,对车辆进行了重新喷漆,随后将损坏的配件丢弃。
但根据随后民警通过在事发地提取的车辆碎片和殷某的车辆进行比对发现,肇事车辆特征与殷某车辆特征相吻合。
面对证据,殷某随后又改口,称自己在8月3日晚11点10分左右驾驶货车时“撞过东西”,但当时没有路灯,自己就没当回事,也没停车。后来才知道是撞死了一个人,便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殷某始终坚称,当时自己只以为撞了石头便没有停车,根本没想过是撞了人。
死者家属:希望殷某能实话实说
公诉人在法庭上讯问殷某,货车前部被撞坏声音应该十分巨大,作为有15年驾龄的老司机,为什么也没有下车检查时,殷某表示,当时自己以为是撞石头了,而在随后民警询问自己车辆在那两天是否有异常时,自己觉得坏了那一点也不是很大的事,就没有说。
死者韩某的儿子在庭审中表示,自己的母亲已经84岁了,本想接来北京待一段时间,却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对于殷某在法庭上的说法,韩某的儿子感到十分气愤,“他到现在都没有一点悔过的意思,我没听到他一句实话!”韩某的儿子表示,“为什么交通队找你三番五次的不承认,我就要你老老实实交代!”
对此,殷某辩解,发生交通事故时自己真的没看到,才会驾车离开,“我如果看到了一定会第一时间救人。”殷某向韩某的儿子表示,发生了交通事故确实对不起。
但韩某的儿子认为,殷某根本就是存有侥幸心理,完全没有说实话。
最终,公诉人认为,殷某的行为应从重处罚,但因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判处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希望殷某吸取教训。
殷某辩护律师表示,虽然殷某开始没有很好的供述自己的罪行,但随后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认罪。“殷某系初犯,来北京十多年一直遵纪守法,并没有触犯过任何行政法规。且殷某在自己经济范围内最大程度赔偿了被害人家庭的经济损失。希望法官能对殷某从轻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